如今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,我们才意识到诸如“天勾”、“大鸟”、“大猩猩”、“狼王”、“魔兽”、“怒吼天尊”、“外星人”之类的球星别名,并非纯正的美国本土叫法,而是中国人起的。这些别称并非美国人惯用,要是翻译成英文,他们根本不明白你在指哪位球员。

美国人通常不会根据一个人的外表来给他取外号,而是更多地依据这个人的性格特点、行为习惯或者名字的相似发音,比如“白巧克力”这个称呼是给贾森.威廉姆斯的,仅仅是因为他的肤色白皙,而像“外星人”这样的绰号,专门拿长相来开玩笑的情况是不会发生的。卡塞尔在美国最广为人知的别名是“San I Am”,意即“我是萨姆”,这个称呼非常直白,倘若非要提及他其他的别名,那仅有查尔斯.巴克利所取的“咕噜”,并且并不存在所谓的“外星人”这一称号,另外还有“大猩猩”尤因这个别名说实话并非没有敬意,尤因的外形确实有几分像猿猴,但美国人没有因此直接称呼他为“大猩猩”,而是叫他“The Beast”,这应该是因为直接点明对方外貌的不足在美国人看来是不礼貌的。


贾巴尔的勾手技艺精湛无比,所以我们称他为“天勾”;拉希德.华莱士性情急躁,动不动就领到罚球,因此人们叫他“怒吼天尊”。不过实际上贾巴尔只有一个外号,那就是“The船长”,这个称号是与纽约传奇球员威利斯.里德共享的;而华莱士的外号则是“左轮”。这类称呼与美国人的本意大相径庭的例子非常多,例如霍华德,他虽然有很多别名,诸如“超人”、“大男孩”,却并不包括我们熟悉的“魔兽”;拉里.伯德的别名更加宏伟,有“Jesus”(篮球耶稣)和“Larry ”(拉里传奇);肖恩.坎普的别名比“雨人”更显威风,是“统治者”;没有“大将军”阿里纳斯,只有“零号特工”阿里纳斯;此外,诸如“狼王”、“蜂王”、“龙王”、“鹰王”之类的各种“王”的别名,在美国人那里也极为罕见,他们很明白NBA本质上是一桩商业活动,即便一名球员再优秀球迷网,也不会让他的别名带有他所在球队的标记,以免在他退役后这个别名失去价值。诸如加内特享有“狼王”这一称号,在他昔年被交换至凯尔特人和篮网期间,即便现今他得以重返森林狼故土,看客们或许仍旧抗拒继续称呼他那个外号。加内特在美国家喻户晓的别名有二,一是“大个子”,二是“小鬼”。前者源于他早在九十年代中期就与NBA新秀签下千万美元的巨额合约,后者则因他年轻时的表现。有位央视知名评论员在解说森林狼队比赛时,看到赛果公告上写着“大个子”却茫然不解,这正说明我们习惯使用本土化的称呼,反而忘了或忘了加内特本来的外号。他之所以会被人这样叫,是因为加内特当初是以高中毕业生的身份加盟联盟的球员,因此在他职业生涯的初期阶段,人们常称他为“小子”,这也是他现在最不希望别人这样称呼他的原因。

需要指出的是,美国人称呼运动员时采用绰号,目的是为了方便记忆和替代正式名字。例如“魔术师”这个称呼已被埃尔文.约翰逊专用,即便在信息平台上输入Magic也能迅速定位到他。类似情况还有Melo,他的“甜瓜”外号同样具有唯一性。诸如MJ(迈克尔.乔丹)、KB(科比.布莱恩特)、LBJ(勒布朗.詹姆斯)、D-Ross(德里克.罗斯)、D-Wade(德怀恩.韦德)、CP3(克里斯.保罗)这类称呼,现已归属于各自对应的超级球星,即便后来涌现出名字首字母相仿或完全相同的球员,这些标签也不会被另作他用,依然牢固地与原明星绑定在一起。要是某个媒体人在公开活动中称呼韦德为“Wade”,这位“闪电侠”会判定此人属于新闻界的初学者。
不论对错与否,部分习性已然根深蒂固,难以更改,此刻若要将“魔兽”霍华德称作“超人”或“大男孩”,显然并不可行,众多支持者也不会认同,某些事只要内心明了即可,无需刻意修正,否则反而难以让所有人皆大欢喜。